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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音乐课程与艺术课程的关系

更新时间:2012-06-19 09:14:47

——兼谈音乐课程的未来发展之路
 
摘  要  艺术课程是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增设的一门新课程,如何处理好艺术课程与音乐课程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到这两门课程的未来发展。与此同时,本文认为,走向艺术课程也是音乐课程改革的必然趋势。
关键词  艺术课程 音乐课程 综合统一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提出了这次课程改革的六项具体目标。其中关于课程结构的改革,《纲要》指出: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门类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计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要,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正是根据这一思路,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大胆地调整了课程结构,新设了多门综合课程,其中就包括在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所增设的“艺术”综合课程,即把音乐、美术、戏剧与舞蹈等艺术门类综合成一门课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本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亮点之一。考虑到这是一门新设课程,对其进行理论探索与教学实验更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是在保持原有音乐、美术课程并丝毫也不影响这两门课程地位的前提下增设的艺术课程,我们感到这种举措是十分明智的。
    面对这一新生事物,原有的音乐课程(也包括美术课程)应该持有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呢?怎样处理好音乐课程与艺术课程两者之间的关系呢?弄清楚这些问题,无论是对艺术课程的健康成长还是对音乐课程的不断成熟,都是有好处的。
    之所以在这里要专题探讨这个问题,还因为一段时期来,我们明显感到已经存在音乐课程与艺术课程两大阵营之争的现象。
    音乐课程的支持者认为,虽然艺术课程是一种美好的、理想化的课程,但它是纯学术研究的产物,在中国尚没有实践的现实基础,在世界也没有几个国家实施这门课程;虽然艺术课程重视文化视野下的艺术教育,但忽视系统的艺术知识技能的传授,通过九年的学习,学生难以掌握各艺术门类基本的知识技能;虽然艺术课程的出发点是在有限的时间里让学生学习了解更多艺术门类的知识,但实际效果将会是对每门艺术的认识都流于肤浅;虽然教师教育改革正在进行,但艺术教师教育尚未起步,艺术课程实施的师资条件尚不具备等等。
    而艺术课程的支持者同样对音乐课程提出了诸多微词:虽然强调以审美为核心,但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这一理念并未真正得以澄清与落实;虽然重视音乐知识技能的传授,但现实表明学生对此缺乏兴趣和信心,学校音乐教育并未在这方面获得多大效果,其作用甚至还不如社会音乐环境;虽然设定了培养全面文化素养的课程总目标,但音乐课程的文化含量及文化渗透依然停留于表面;虽然是一门传统课程,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与成果,但这恰恰导致了音乐课程的故步自封,改革无法触及课程的实质等等。
    如果我们冷静思考上述双方提出的这些问题,应该说都有其合理的成分,有的意见甚至是十分中肯的,揭露出了问题的实质所在。既然如此,为什么双方不能够坐到一起,心平气和地来探讨问题,以求更好地解决问题呢?就目前情形来看,我们似乎没能感觉到这样的气氛,这究竟是因为什么?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如果仅仅是一种理论上的交锋,仅仅是为了澄清学术问题,那完全是可以的,而且应该大力提倡,但课程改革事关教育发展的前途,关涉青少年一代的成长,已不仅仅是一个纯学术争鸣的问题。因此,在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如果夹杂了一些别的人为的、利益上的因素(比如学术地位之争、学术集团之争、教材利润之争),那后果是难以想象的。为此,我们建议主持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或科研机构,应多组织包括艺术课程、音乐课程、美术课程在内的三方面专家学者、教研人员、实验地区的基层教师进行共同研讨与对话,营造一种健康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以确保本次课程改革的顺利进行。
    我们始终认为,无论是音乐课程还是艺术课程,都是学校美育的主要内容,都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也都是这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在这次课程改革中的性质是完全相同的,即都属于实验课程,允许存在问题,而发现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分析解决问题;两者承担着同样的责任,即都是为了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艺术教育发展道路;两者具有共同的目标,即都是为了提高学生的艺术文化修养,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正是因为在学科性质和教育实践上具有上述共同的基础,音乐课程与艺术课程之间就不存在相互排斥的问题,就有可能而且也必须共生共荣、互相扶持,就要求各自在查找对方问题的同时,应更多地去发现挖掘、借鉴吸收对方的成功经验和精华所在,同时勇于自我反省,以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虽然音乐课程和艺术课程各自都有可能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它们更有值得对方借鉴学习的方面。比如,艺术课程把自己的课程性质定位为人文性,强调围绕人文主题进行艺术学习;重视营造艺术能力形成的环境,强调学生在所营造的环境下学习探索艺术;重视艺术能力与人文素养的整合发展,在明确艺术知识技能与艺术审美能力的教学目标同时,强调提高生活情趣、培养尊重、关怀、友善、分享的品质等充满人文关爱的教学目标;重视艺术与文化、科技的相互渗透,艺术与生活、情感的相互影响;重视各艺术门类的融合,强调学科之间的连接与渗透,从不同文化艺术视角感受鉴赏艺术等等。这些都是值得音乐课程很好借鉴学习的。在另一方面,音乐课程长期探索与积累、并经过了实践检验的知识技能的教学形式与方法,音乐教学内容(知识技能)标准的具体化与体系化,“音乐与相关文化”领域中三个层次的划分法(即音乐与社会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等等,同样也是值得艺术课程学习吸收的。
    总之,我们希望,音乐课程与艺术课程作为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兄弟姐妹,切不可互相排斥,要形成合力互相补台,也切不可急于给对方下结论,要相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尤其是作为一门具有深厚生存根基的传统课程,音乐课程更应该对作为新生事物的艺术课程怀有一种宽容、开放的心态。
 

 
    正确处理好音乐课程与艺术课程的关系,不仅有利于为新增设的艺术课程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而且也有利于音乐课程的不断完善和健康发展。可以说,走向艺术课程乃音乐课程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关于这个问题,国外的有关理论与实践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美国著名音乐教育学家贝内特·雷默在《音乐教育的哲学》一书的最后一章“走向音乐教育的改革”中专门探讨了音乐教育的未来发展问题。作为一名音乐教育家,作者认为开创音乐教育新局面所进行的改革必须把握不能抛弃音乐教育的内在本质这一基本点。从这一基本点出发,并考虑到音乐教育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难以在学校教育中真正占据一席之地的窘迫状况,他提出:未来的音乐教育应该“成为构成一个完整领域所需要的一部分,它依赖于我们本质的、真确的特征,却又比我们自己的能力更大,更重要,更有影响。”[i]这个领域是什么呢?雷默把它叫做“人文艺术学科教育”,即音乐、视觉艺术、舞蹈、戏剧、诗歌、文学、电影等各艺术门类的综合,也就是我们所理解的综合艺术教育。他认为,音乐教育只有通过和其他姐妹艺术结盟,才能够朝学校核心课程迈进,以取得与其他学科平等的地位,而在现行教育体制内,音乐教育寻找不到其他途径来实现这一目标。
    为什么音乐教育作为“人文艺术学科教育”领域的一部分,会比继续孤立独行要好些?对于这个问题,雷默陈述了如下几个方面的理由:[ii]
    理由一:可以在哲学上受益。因为我们所论证的音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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